Q5:為甚麼醫院會說健保局有規定病人因某種疾病(發燒)住滿一定天數就要出院?要求病人轉院或自費病房?但現在病人雖然當初住院的疾病(發燒)已好,卻已癌症末期隨時病情會惡化導致死亡怎麼辦?是否可轉入安寧病房?
A:
現行的法律規定
健保局「沒有」住院天數限制,只有柔性勸說病人配合醫生判斷的時間出院,但若想自費住院亦不觸法;不過,除非病床不缺,大部分醫院還是會請病人可出院時就盡速出院、別再自費佔用醫療資源。
但當下尋找醫院的社工、社會局的社工尋求幫助,請他們幫忙聯絡看看有沒有哪家醫院有健保床空位願意接受病人,但礙於醫院制度若病人該住院疾病已好或天數已滿還是必須轉院或出院,那就有人會問若病人若是癌末是否可以轉入安寧病房?
答案是轉入醫院的安寧病房是有條件的,這個條件是健保局會要求醫生判斷病人剩下多少壽命,通常安寧病房只能居住14天,所以會有很多病人在末期時候被當成人球,每半個月就要換一次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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